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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经典案例】宗族“恶势力” 打你没商量

来源:中国瑞金网发布时间:2020-08-14 00: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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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瑞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平等14人故意毁坏财物、非法采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14人全部获刑。

具体判决如下: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平、杨某科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二年一个月,与敲诈勒索罪(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伟、杨某红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生等6人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发等4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前后,黄柏乡合溪村杨姓村民组建了以杨某石、杨某平为首,成员包括杨某樟、杨某昌、杨某科、杨某伟、杨某红等人在内的杨氏永宏房理事会。2015年,瑞金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定点在合溪村范围内,不断有一些附属工程发包。为牟取非法利益,该理事会成员经常聚集在一起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向乡政府、村委会索要工程、计划成立理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前往市政府上访、组织村民进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该理事会在合溪村支部书记杨某(另案处理)等人的纵容、包庇下,多次聚众滋事,干扰、破坏黄柏乡党委政府、合溪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致使黄柏乡党委政府、合溪村委会的职能在合溪村范围内长期不能正常行使,给当地政府、企业、村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团伙。因被告人杨某石、杨某樟、杨某昌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法院裁定中止对三被告人的审理。

瑞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平、杨某科等10人故意毁坏受害人杨某立所有的脐橙树及脐橙园工具房,经鉴定数额达52738.22元,数额巨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杨某伟、杨某红等6人在未取得河道采沙许可证及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瑞金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征迁范围内的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进行采沙,价值109500元,情节严重,构成非法采矿罪。被告人杨某平、杨某科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18年5月25日被瑞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间,发现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量刑。综上,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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