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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在行动】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倡议书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5-19 10:38:00访问量:

黑恶势力是人类社会的毒瘤,黑恶势力犯罪危害严重、影响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扫黑除恶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制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它将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和成功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成型入轨。

该部法律共9章77条,对反有组织犯罪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机制、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的具体制度和要求、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该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预防治理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宝”和“利剑”,深入贯彻实施这部法律,是全社会和全体公民共同的责任。

我们倡议:全体公民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全面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真正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们倡议:全体公民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抵制黑恶势力侵蚀,注意发现身边隐匿的黑恶势力犯罪问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及早迷途知返,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该警惕的绝不大意,该遵守的绝不违背,该举报的绝不漠然视之,在遵守法律的同时勇敢揭露不法行为。

我们倡议:全社会携起手来,凝聚起专群结合、全民参战、依法斗争、标本兼治的强大合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筑牢预防治理有组织犯罪的坚强防线,共同建设平安幸福赣州。

欢迎大家踊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部门将对举报线索、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

赣州市扫黑办0797-8991533

赣州市公安局扫黑办0797-8300126

赣州市民政局信访办、扫黑办0797-8991923、8991035

赣州市民政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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