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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1年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6-24 18:06:20访问量: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赣州市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社指﹝2020﹞109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社指﹝2021﹞30号),本市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预算总额1512万元,其中补助地方项目1501万元,用于本级项目11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乡村振兴衔接专项五个方面。相关情况如下:

(一)补助地方项目情况

2021年下达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501万元,当前已执行1343.3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553万元,目前已执行458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信丰县敬老院改扩建,章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大余县、安远县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赣县区、上犹县、龙南市、宁都县、石城县、瑞金市、会昌县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兴国县、石城县,宁都县、寻乌县、崇义县、赣州蓉江新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142万元,目前已执行14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提升改造。

3.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307万元,目前已执行295.3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对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

4.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109万元,目前已执行109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兴国县社工服务站建设,全南县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于都县、兴国县、石城县农村公益金公墓建设。

5.乡村振兴衔接专项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390万元,目前已执行37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兴国县崇贤中心敬老院、兴莲中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残健融合教育环境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本级项目情况

2021年下达本级项目资金11万元,当前已执行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本级项目资金11万元,由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负责实施(联系人:黄怡之,联系电话0797-8991040),主要用于赣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已执行11万元。主要用于协调广州9家社会工作机构与我市9个受援县(市、区)进行一对一牵手帮扶,为受援地提供社会工作培训督导,协助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力的推进了我市社会工作的发展,为受援地培育了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发了一批优质项目,提升了我市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赣财社指﹝2021﹞31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赣财社指﹝2021﹞73号),本市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总额2549万元,其中补助地方项目2520万元,用于本级项目29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事业发展、殡葬改革、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战略基础设施补助)、儿童关爱、残疾人福利五个方面。相关情况如下:

(一)补助地方项目情况

2021年下达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520万元,当前已执行21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养老事业发展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1215万元,目前已执行104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全市90个“党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省级示范点建设,兴国县敬老院新建工程和消防改造,崇义县、兴国县、宁都县、寻乌县、会昌县敬老院改扩建,全南县、兴国县、于都县、瑞金市敬老院提升改造,南康区、崇义县、于都县、全南县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信丰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

2.殡葬改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864万元,目前已执行729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上犹县殡仪馆,定南县县级公墓,上犹县、安远县殡仪服务站建设,南康区、赣县区、信丰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市、定南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

3.扶贫济困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360万元,目前已执行34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信丰县、于都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基础设施扶贫建设。

4.儿童关爱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20万元,目前已执行2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兴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助力乡村振兴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建设。

5.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61万元,目前已执行21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信丰县、定南县、石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二)本级项目情况

2021年下达本级项目资金29万元,当前已执行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养老事业发展类项目。补助本级项目资金29万元,由规划财务科负责实施(联系人:温凉,联系电话0797-8991046),目前已执行2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库运维服务和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审计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库运维服务期限为1年,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审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于8月底前完成。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服务和管理,通过开展绩效审计,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确保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发挥社会效益。


附件:1.赣州市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资金分配情况表

2.赣州市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分配情况表

3.赣州市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绩效完成情况表

4.赣州市2021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绩效完成情况表


附件1-4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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