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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赣州市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名单的公示

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12-11 17:00:00访问量:

为推进全市地名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弘扬优秀赣南地名文化,根据赣州市民政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关于开展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鉴定命名活动的通知》(赣市民字〔2023〕3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县级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等程序,拟确定赣州2个古城、南康13个古县地名、唐江10个古镇地名共计25个地名作为2023年度赣州市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名单(第一批),现予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211日—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赣州市民政局提出,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德盛

  联系电话:0797-8991057

  电子邮箱:gzmzjshswk@163.com

  

  附件:2023年度赣州市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名单

2023年1211

附件

2023年度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及红色地名名单

一、古城(2个)

赣州古城、谭邦古城

二、古县(13个)

南康、赣县、瑞金、龙南、信丰、大余(庾)、上犹、

安远、宁都、于(雩)都、兴国、会昌、石城

三、古镇(10个)

唐江、象湖、壬田、南安、营前、南桥、项山、筠门岭、安福、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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