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慈善监管力度,营造慈善事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我局拟对赣州市本级7家慈善组织进行专项审计。现对赣州市本级慈善组织专项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赣州市本级慈善组织专项审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慈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7家市本级慈善组织2022-2024年度(3年)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慈善项目、公开募捐、善款使用以及其他经济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项目预算:5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质及技术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单位需具有慈善组织审计的工作经验,熟知并应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了解慈善组织相关政策法规;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承诺函);
(四)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所需提交材料
资料要求: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符合资质的材料;
6、类似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并加盖鲜章;
7、审计服务方案。
四、报名递交资料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9:00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相关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以上资料可现场递交到指定地点,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指定地点,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进行密封包装,一式四份。
地点:赣州市民政局(赣州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21层2104室)。
六、比选原则及方式
我局组成比选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根据报价合理性、业绩经验、项目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及完成时效、审计服务方案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采用高分选取。
附件:赣州市本级慈善组织专项审计重点内容
采购单位联系人:谢嘉楠
联系电话:0797-8991032
电子邮箱:eck2212@163.com
赣州市民政局
2025年2月12日
附件:
赣州市本级慈善组织专项审计重点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本级7家慈善组织2022-2024年度(3年度)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慈善项目、公开募捐、善款使用以及其他经济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时,需对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深挖细究,确保审计质量,并于4月之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初稿。以下是专项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财务报告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一)收入审计
核实捐赠收入、资助、会员费、投资收益等是否准确记录;检查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核对银行账单,确保所有收入均已入账;是否规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二)支出审计
核实慈善组织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管理费用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支出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虚假报销或重复报销;评估大额支出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异常或不合规支出。
(三)资产与负债审计
核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资产折旧、摊销是否按规定进行;核实负债是否完整记录,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负债。
(四)财务报表审计
检查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核实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职责分离
评估财务、采购、项目管理等关键岗位的职责是否适当分离,防止舞弊;检查是否存在同一人既负责资金支付又负责账务处理的情况。
(二)授权与审批
核查财产管理使用制度和会计监督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检查支出、合同签订、资金调拨等是否经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核实审批权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情况;评估慈善项目立项、大额捐赠支出、管理费减免等重大决策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
评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坐支现金、挪用资金的情况;检查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及时、准确记录。
(四)机构设置
核查机构设置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是否违规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授权合作方变相以地域性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等;核实慈善组织是否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慈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合作方(企业或者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
三、合规性
(一)法律法规合规性
检查组织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核实组织是否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年检等;检查慈善组织是否假借慈善名义从事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财产,是否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二)捐赠协议合规性
核实捐赠资金是否按照捐赠协议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或滥用捐赠资金的情况;检查捐赠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未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
(三)税务合规性
检查税务申报是否准确、及时,是否存在漏报、错报的情况;核实慈善组织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存在滥用税收优惠的情况。
四、捐赠管理
(一)捐赠来源
是否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是否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二)捐赠记录
检查捐赠记录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漏记、错记的情况,捐赠物品和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核实捐赠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延迟入账的情况。
(三)捐赠使用
核实捐赠是否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是否存在私分、挪用、截留或侵占慈善财产的情形;检查捐赠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慈善组织的宗旨和活动范围。
(四)捐赠者沟通
评估与捐赠者的沟通是否及时、透明,是否存在未征得捐赠人同意变更捐赠财产用途的情况;检查慈善组织是否定期向捐赠者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及时回应捐赠者的疑问。
五、募捐活动
(一)募捐活动合规
检查募捐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如是否将公开募捐资格以出租、转租、有偿使用等方式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使用,是否存在与合作募捐方动员受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套取第三方配捐等;核实募捐活动是否经过适当审批,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的筹资活动,是否违规开展公开募捐,慈善组织负责人特别是法定代表人是否履行募捐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募集资金使用
核实募集资金是否按约定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或滥用的情况;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检查是否对募集的财产及时登记造册、严格管理并定期盘点,是否将募得款物交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托管”“代管”。
六、慈善项目设立与资金使用
(一)项目设立
评估是否建立慈善项目管理制度,慈善项目立项、执行、结项、评估、财务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是否假借开展慈善项目名义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核实是否对项目合作(执行)开展事前调查、事中监管、事后评估等工作,通过开展慈善项目对合作(执行)方进行利益输送;是否存在借开展慈善项目名义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
(二)资金追踪
核实慈善项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挪用或混用的情况;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是否存在超支或结余;核实受益人的确定是否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附加条件。
(三)项目报告审计
核实项目报告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的情况;检查项目报告是否及时提交,是否符合捐赠方的要求。
七、风险管理
(一)风险识别
识别财务风险(如资金短缺、投资损失)、运营风险(如项目管理不善)、合规风险(如违反法律法规)等。
(二)风险评估
评估已识别风险的影响和发生概率,确定风险等级。
(三)风险应对
检查慈善组织是否有适当的风险应对措施,如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控制等;评估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未及时应对的风险。
八、透明度
(一)信息公开
评估慈善信息是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是否存在隐瞒或误导性信息;检查慈善组织是否按规定公开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
(二)外部审计
核实组织是否定期进行外部审计,外部审计报告是否公开;检查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九、关联方交易审计
(一)关联方识别
识别慈善组织的关联方,如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及其亲属等。
(二)关联方交易审计
检查关联方交易是否经过适当审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核实关联方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